关键词 |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证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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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科技人员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达一定要求。
4、拥有近五年内有效的知识产权。
5、研发投入费用占销售收入(或支出成本)的比例达一定要求。
作为具活力、具潜力、具成长性的创新群体,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在经济转型阶段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中小企业由于数量多、个头小,被形象地称为“蚂蚁雄兵”。在这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含量高,不少企业掌握了行业核心技术,甚至可以在制造业集群中“挑大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