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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trademark register)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注册申请
2009年,商标局共初步审定公告商标1066979件,核准注册商标837643件,驳回和部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486801件,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事项106058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66808件,办理续展注册商标58731件,注销、撤销注册商标68282件,裁定商标异议案件25020件,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17733件;审查马德里延伸申请46443件,审查马德里国际注册后续申请23272件。
作者认为中国应适用“注册在先为主,兼顾使用”的注册原则。商标注册申请是商标使用的基础,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灵活地运用商标注册策略,对保护商标及商标权,开拓国内外市场有着非常重要作用。根据中国现状,建议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商标注册,切实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权益。
申请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9日,中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821.3万件,累计注册商标554.5万件,有效注册商标448.1万件,均居世界。
截至2010年12月9日,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40.2万件,超额完成全年审查140万件任务,商标审查周期已缩短至1年之内。由于商标注册周期缩短,使商标注册申请量也大幅提升,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突破百万大关,达100.3万件,这是中国商标史的重要里程碑。
截至2014年6月30日,我国累计商标申请量已达1425.7万件,累计注册量达907.5万件,有效注册商标达761.1万件,均世界。
中国实施商标战略取得的显著成效受到国内外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0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评价,中国商标申请在全球“逆势而上、一枝秀”。4月26日第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先生在致中国的贺信中指出:“中国拥有世界上大的商标局。仅仅去年,中国的商标申请量就已经达到83万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马德里体系中,中国的国际商标申请排名世界位,中国也是国外商标申请人多的国家,这充分显示了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和吸引力。”11月18日,高锐总干事访问总局,再次高度评价工商总局在解决商标审查积压上做得非常出色,商标工作为世界做出了很好的榜样。这是对中国商标工作、中肯的评价。
优势和必要性
一、商标权利是有地域性的: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虽然也有商标国际组织和一些商标区域性组织,但这些组织也并不能脱离商标的地域性而存在。
二、避免在国外无意或被动侵犯他人商标权利,导致支付巨额赔偿费:
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保护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企业出口前没有考虑商标注册及查询等问题,很有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经侵犯他人在该国的商标权;一旦已有他人在先注册,很可能会有被动侵权及面临跨国诉讼和巨额赔偿的风险。
三、大部分国家商标注册的周期较长,提前进行涉外商标注册有利于出口保护和市场战略的实施:
大部分国家注册周期较长,一般都要2年左右。为了更有利于出口计划的实施,在出口国及时获得商标使用权,避免将来不必要的纠纷,适当提前在进行国际商标注册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为以后的品牌推广打下基础。
四、避免长期使用的商标被他人包括竞争对手、经销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国外抢先注册,不得不以高昂代价与之合作或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
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开辟国际市场时没有认识到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当地法律保护的重要性,以致自己的商标屡屡被他人抢注,为这些企业以后进军国际市场带来了严重障碍,部分甚至被逐渐挤出原已打开的市场。
五、国家对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有专项资金补贴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
中国已经是全球制造业中心,贸易顺差很大,出口的产品附加值不高,贸易摩擦不断。出口产品需要升级换代,需要在国际市场上推出自己的品牌。对出口企业在境外自创品牌非常重视和鼓励。出口企业在国外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专项资金补贴。
六、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塑造国际品牌。
1、商标名称不能与《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相冲突
2、商标名称应该具有显著性,能实现商标基本的区别作用
3、商标名称或者结构应该便于记忆和识别
4、商标名称不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5、以地域名称作为商标注册,应该注意弱化效应
商标驳回就是在工商局评审过程中被商标委员反对驳回,这原因有很多,比如:商标委员觉得这个用取了某个地方名就有可能把商标驳回,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主营行业:商标注册 |
公司主营:专利代理,版权代理,商标注册,资质代办--> |
主营地区:建设西路五号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成立时间:2010-01-01 |
员工人数:51 - 10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16-02-04 至 2051-01-01 |
最近年检时间:2020年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110020 |
公司邮箱:710378145@qq.com |
公司网站:http://www.lnshuangsheng.com/ |